今天要跟你談談合理性的問題,這是從小我就在想的一個問題,不知道這時的你能不能給我些靈感,讓我能把這問題想通。
檳榔、香煙、酒
對寶寶講這麼煞風景的東西可不好,不過我想你20歲了,不是現在的5個月大,應該能聊這個。我想在你的那個時代這三樣東西應該在台灣還蠻多的,說不定也會變成重點產業,(在爸爸現在的工作中漸漸體會到重點產業往往是民俗造成的,政府的角色叫作敲邊鼓,美其名叫作指導)但是我一直想不透這樣的東西怎麼會在市場上占這麼大的份量。先說說酒吧~~酒的歷史非常久,老到連6000年的埃及金字塔中都有出土,代表人類歷史上這東西的影響確實很大,大到能陪葬,因為它煉製不易,又各有各的特色,所以當然know-how很多,價值感當然不一樣。但酒這東西自古就被人說是「穿腸毒藥」,是因為有很多人喝了酒後會亂性,說穿了就是藉著酒力壯膽去作作平常只能埋藏在心裡的壞事,且今天這個主題--「檳榔、香煙、酒」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它們都有成癮性,一旦沾上了就不太容易戒掉,在老爸的心目中這種東西跟毒品是同義詞,那為何毒品不能賣而這幾樣卻可以賣呢?
在中國漢代辯證公賣制度是否該導入的「鹽鐵論」有很詳細的正反辯證邏輯,政府對於高價值性且人民所必須的物資就採用管制的方式,只限定政府能賣,這就叫專賣制度,從前台灣還有所謂的煙酒公賣局(你的祖母以前就在公賣局的煙葉試驗所上班,所以我小時候也看過不少煙草),在你日後會讀到一些經濟學理論就會知道政府的專賣制度對於自由經濟中的競爭力會有窒礙,當然在不成熟產業可以發揮扶持的效果,但對於煙、酒這種已經發展了幾千年的產業就不是這樣了。
政府要的是它的成癮性。
因為民間不論作菜或是宴客、不論直接飲用或是間接拿來烹調都需要用到酒,所以這當中的利益很龐大,人民根本脫離不了它。煙就更不用講了,你祖父更是個四十年的老煙槍,快到去世時才戒煙。酒或許還有正當的用途,烹調啊~~飲個紅酒顧心臟啊~~這些都是,但是煙這種害處多於益處東西根本連在市面銷售的理由都沒有,為何政府能允許它賣呢?檳榔這種東西只能說它太local了,出現的範圍太小,吃法太特別,不易保存,對形象沒有包裝,所以僅只限於台灣的消費者會使用。
為何能容忍檳榔成為我們的文化?
現在常會瞥見路邊的檳榔攤,為了努力推廣它的業績,所謂的檳榔西施正努力地扭腰擺臀招睞顧客,這種景象或許你從小看到大也習慣了,但寶寶我要你知道,看事情的角度應該用「應該如何如何,所以如何如何」地去理解它、去證明它,檳榔是一種產品,所以銷售的方式可以跟別的東西一模一樣,廣告、Promotion都可以,但我們的文化扭曲了它,為了利益我們費心地幫它包裝、幫它行銷,但它骨子裡仍然是讓人成癮、取得慰藉的壞東西,本質上就不應該去Promote的東西為何我們因為利益就得把它推上檯面呢?清朝末年也是有很多人因為吸鴉片成癮,造成舉國人民身體孱弱,連走路都搖搖晃晃,所以才有禁煙運動、才有林則徐燒鴉片,也才有禁煙節,但是,具有同樣特性的檳榔、香煙和酒我們卻聞所未聞政府有管制措施,我也不知道怎麼去說服寶寶你「為什麼會有檳榔西施?」、「為什麼這種東西也要賣?」,這話題煞風景,卻讓我想了很久卻一直都沒有答案。